山东刑事辩护专业律师网

wangchenglvsh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刑事风险 > 正文

关于受贿罪主体证据需要注意的问题

2011-04-20 13:47:51 来源:


关于受贿罪主体证据需要注意的问题

所谓受贿罪的主体证据主要是指藉以证明行为人具有受贿罪主体身份的证据,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贿罪的主体证据主要由两部分构成:1、行为人的身份证据;2、行为人的职务便利证据。

一、        身份证据

所谓身份证据是指需要证明自然人身份和职务身份的证据,主要有一些:

1.自然人身份证据。即证明行为人年龄、性别、出生地、居住地等自然情况的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证据材料。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证据。即能够证明行为人在国家机关的供职证明、工作简历及现任职务证明等证据材料。

3、国有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据。即证明行为人在国有单位的供职证明、现任职务证明、工作简历及所供单位的国有性质证明等证据材料。

4、受委派身份证据。即证明行为人系受国有单位委派的供职证明、委派证明、工作简历及其委派单位的国有性质证明等证据材料。

5、协管人员身份证据。即证明行为人系协助乡、镇政府从事“七项”特定行政管理事务人员的相关政府文件、协管职责要求、现任职务、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

2、职务便利证据

所谓职务便利证据,是指证明行为人在其职务上具有能够方便顺利地实现某种目的的条件的证据,根据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要求,其职务便利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1、岗位性职务便利证据。即:证据行为人在国家机关或者国有单位工作的岗位职责、权限、义务及相关便利关系(例如主管、负责)等证据材料。

2、承办性职务便利证据。即:证明行为人承办某项公共事务(包括常规性事务和临时性事务)的具体职责、权限、义务及其相关便利关系等证明材料。

3、特殊地位便利证据。即:证明行为人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具体位置及其相应的便利关系的证明材料。

4、特定公务的便利证据。即:证明行为人受委派到非国有单位所从事工作性质(例如集体公务、单位公务)的证明材料,以及证明行为人系协助基层政府从事“七项”特定性公务的证明材料。

大家都在看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